第二十一条

有效

社会医疗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缴纳的医疗保险费、政府补助资金、社会捐助资金、滞纳金、利息以及其他资金构成。

地方法规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