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社会医疗保险条例/第四章 社会医疗保险基金第二十一条有效社会医疗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缴纳的医疗保险费、政府补助资金、社会捐助资金、滞纳金、利息以及其他资金构成。地方法规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7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