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有效

公安机关是辅警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辅警的招聘、使用、管理和监督。

机构编制、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退役军人事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辅警招聘、管理和保障相关工作。

地方法规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