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第二十二条有效辅警在履行职责过程中,遇有可能影响其公正履行职责的情形需要回避的,应当回避。当事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权提出回避申请。 辅警的回避,由其所在的公安机关决定。地方法规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6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