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节约用水条例/第四章 服务保障第四十一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将生产生活节水、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节水产品研究开发、节水新技术推广应用的创新项目,纳入本地科技发展规划,促进节水科技成果转化。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25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