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节约用水条例/第三章 节水措施第三十六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提高再生水利用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并保证其正常运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公共供水设施或者自建供水设施的供水对超过排污标准的污水进行稀释。城市新区建设、旧城改造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应当铺设再生水利用管网,建设渗水路面和雨水收集、利用设施。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25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