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节约用水条例/第三章 节水措施第二十七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水资源条件,优化农业生产布局,调整种植结构,扶持旱作农业、节水型畜牧业的发展。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等有关部门应当推广抗旱农作物新品种、土壤保墒、节水灌溉和畜牧业节水新技术。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25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