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第三章 水资源、水域和水工程的保护第二十三条有效河道及水工程的管理和保护范围的划定,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25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