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

有效

在一般管理区内饲养禁养犬只应当实行圈养、拴养,非因免疫、诊疗等需要,不得携带禁养犬只外出。携带外出的,应当为犬只佩戴嘴套并束犬绳或者装入犬笼。

地方法规 · 阜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