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老年教育条例第十二条有效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宣传老年教育,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25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