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与监督活动。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造价,是指建设工程从筹建到交付使用期间,因工程建设活动所需发生的费用,包括项目前期费、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25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