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

In force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与监督活动。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造价,是指建设工程从筹建到交付使用期间,因工程建设活动所需发生的费用,包括项目前期费、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Local Regulations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25,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