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一条有效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擅自发布汛情公告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造成严重后果,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25日第五十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