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第四章 防洪区和防洪工程设施的建设管理第二十五条有效新建防洪工程设施,应当在工程立项时明确工程管理机构和管理体制,确定运行经费来源,以保证工程设施正常运行。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25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