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防治洪水,防御、减轻洪涝灾害,维护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以下简称《防洪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25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