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条

有效

在自贸试验区实行产业链供地,对产业链关键环节、核心项目涉及的多宗土地实行整体供应。

鼓励自贸试验区内存量产业用地提容增效,按照规划和产业导向,存量工业和仓储用地经批准提高容积率和增加地下空间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鼓励工业、仓储、研发等产业用地多用途混合利用。

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