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盗窃、损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地理界标、警示标志、隔离防护等公共设施的,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地方法规 · 平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8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