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全民健身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五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全民健身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1日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