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有效

公园、绿地、广场等公共场所和居民住宅区的管理单位,应当负责该公共场所和居民住宅区体育设施的日常管理。

利用体育彩票公益金和社会捐赠建设的体育设施,受赠单位负责体育设施日常管理。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内部的体育设施,经营性体育设施和社会力量投资开办的公共体育设施,由产权人负责管理维护。

管理单位应当建立体育设施使用、维修、安全、卫生等管理制度,在醒目位置标明管理单位名称、安全使用方法、注意事项和责任人,定期对体育设施进行维修、保养。依法配备具有急救技能的安全管理人员,并合理配备具有急救功能的用品和设施。

地方法规 ·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