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有效

爱国卫生工作应当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属地管理、预防为主、群防群控、科学治理、全民参与、共建共享、社会监督的原则。

地方法规 ·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