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新闻媒体应当加强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和医疗卫生常识宣传,引导公众理性对待医疗风险;报道医疗纠纷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恪守职业道德,做到真实、客观、公正。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通过媒体等形式发表医疗纠纷相关言论时,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事实为依据。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7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