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五章 医疗责任保险第五十五条有效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承保机构医疗责任保险业务理赔工作的监督管理,规范保险经营业务,指导承保机构做好保险理赔与人民调解的工作衔接,引导承保机构加强医疗责任保险业务管理和风险掌控。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7月1日第五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