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应当遵循属地负责、预防为主、公平公正、及时便民、依法处理的原则。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7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