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九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历史文化遗存未按照规定报告所在地文物主管部门的,由文物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造成文物灭失、损毁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规定给予处罚。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6月1日第五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六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