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条例/第三章 大运河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第十七条有效大运河沿线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真实性、完整性、延续性保护的要求,遵循规律,科学规划,分类施策,统筹推进大运河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6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