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小企业促进条例/第六章 市场开拓第三十二条有效政府采购部门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发布采购信息,严格执行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优惠政策,为中小企业获得政府采购合同提供指导和服务。政府采购部门及其委托的代理机构不得在企业股权结构、经营年限、经营规模和财务指标等方面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不得要求中小企业提供法律、法规规定以外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6月1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