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小企业促进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条例所称中小企业,是指依法设立的,人员规模、经营规模相对较小的企业,包括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的划分标准,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6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