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第六章 监督检查第六十六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在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涉嫌违法犯罪活动的,应当依法向有关机关移送,有关机关应当按照相关规定接受并审查处理。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6月1日第六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