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第六章 监督检查第六十五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土地违法行为约束和惩戒机制,将建设用地市场重大失信行为、土地违法行为等信息纳入相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社会公示,并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土地违法行为人依法实施联合惩戒。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6月1日第六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