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八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地籍管理,组织有关单位开展地籍调查工作,建立地籍数据库,为土地管理工作和社会公众查询提供依据。

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