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截瘫疗养院保护利用条例第二十条有效妨碍、干扰截瘫疗养院保护管理工作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