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截瘫疗养院保护利用条例第十四条有效鼓励和支持高等院校、党校(干部学院)、科研院所、文博单位、社会团体等与截瘫疗养院管理单位合作,研究、挖掘、阐释其精神内涵和时代价值。地方法规 · 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