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截瘫疗养院保护利用条例第十二条有效任何公民、法人、其他组织都有依法保护截瘫疗养院的义务,有权对破坏截瘫疗养院的各类违法行为进行劝阻、举报。地方法规 · 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