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志愿服务条例第十八条有效志愿服务活动的组织者应当做好志愿服务记录,并根据志愿者的需要,以志愿服务记录信息为依据,为志愿者无偿、如实出具志愿服务记录证明。地方法规 ·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