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有效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行指派或者要求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提供志愿服务,不得以志愿服务的名义进行非法、营利、违背社会公德以及与志愿服务无关的活动。

地方法规 ·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