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六十三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移植古树名木的,由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非法购买古树名木的,没收树木或者其变卖所得,可以并处购买价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擅自砍伐古树名木或者擅自移植致使古树名木死亡的,处死亡古树名木价值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地方法规 · 保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6月1日第六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