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第四章 保护和管理第五十二条有效禁止砍伐和移植古树名木。因社会公共利益确需移植古树名木的,应当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报批。地方法规 · 保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6月1日第五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