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第二十七条有效新建公园绿地和道路附属绿地建设雨水花园、下沉式绿地、植草沟、微地形、人工湿地等雨水滞留设施,增加城市海绵体功能。城市绿地内道路、广场等的铺装,应当采用透气、透水的环保材料。地方法规 · 保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6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