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人民法院应当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在多元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中的重要作用,健全非诉讼和诉讼衔接的化解矛盾纠纷机制,依法开展化解矛盾纠纷引导、调解和司法确认等工作。

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