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条例/第三章 矛盾纠纷化解第四十一条有效调解组织或者调解员在调解过程中,发现当事人存在恶意串通,损害公共利益或者第三人合法权益的,应当依法终止调解,并如实记载终止理由。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7月1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