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条例/第三章 矛盾纠纷化解第三十七条有效人民法院应当畅通司法确认渠道,完善相关审查程序和考核机制,加强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并通过在线司法确认等方式,提高司法确认效率。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7月1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