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七条

有效

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通过的地方性法规、决议、决定、选举结果,发布的公告,以及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规划、预算审查结果报告等,应当及时在市人大常委会公报上公布,并在重庆人大网、《重庆日报》上刊载。

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