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条

有效

市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在审查或者审议本规则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所列事项时,可以邀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其他专门委员会、部分代表列席会议。

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