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三章 议案的提出和审议第三十一条有效列入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议案,提案人应当向大会秘书处提供有关资料和说明。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