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用于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的化工园区(集聚区)。鼓励工业园区划定区域,专门用于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装卸和贮存危险化学品。地方法规 · 嘉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