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条

已修改

地方性法规明确要求对专门事项作出配套的具体规定的,有关部门应当自地方性法规施行之日起一年内作出规定。地方性法规对配套的具体规定制定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关部门未能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作出配套的具体规定的,应当在制定期限届满前三十日内向市人大常委会说明情况。

地方法规 · 那曲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2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