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五章 法治保障第六十三条有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强化政务服务热线建设和管理,畅通投诉举报反馈渠道,保障市场主体合理、合法诉求得到及时响应及处置,无法解决的,应当及时告知并说明情况。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1日第六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