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全民健身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应当加强全民健身宣传报道,刊登全民健身公益广告,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增强公民健身意识,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30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