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条

有效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推动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融合发展,推行体医结合的健康服务与疾病管理,支持在社区医疗机构中设立科学健身门诊,提高运动伤病防治能力,发挥全民健身在健康促进、治未病、慢性病预防和康复等方面的作用。

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