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全民健身条例/第二章 全民健身活动第十五条有效全民健身组织包括体育社会组织和健身团队。体育社会组织应当依据章程提供健身指导,引导成员科学文明健身,参与全民健身公益事业和公共体育志愿服务。健身团队可以通过制定公约,明确成员的权利义务,引导成员科学文明健身,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30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