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三章 保护和管理第三十八条有效因交通或者生产等事故损坏城市树木花草及其绿化设施的,事故责任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地方法规 · 阳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25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